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富士康加薪的「鮑蒙爾效應」

2010年6月30日






林行止專欄






林行止





一、

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十二宗跳樓十死二傷及一割脈獲救),令內地民眾「群情洶湧」,其老闆郭台銘千夫所指,成為典型「醜惡資本家」;為了洗脫這種負面形象,郭氏突然一連數度給員工加薪(平均加幅百分之七十)。筆者本來很同情這位魄力無比的資本家(六月一日本欄) ,現在卻以為富士康的邊際利潤率也許比公開的高,不然該公司何以有財力大幅給數十萬名員工加薪—如果加薪吃掉公司利潤,郭台銘便對不起股東(犧牲股東利益以換取「心之所安」),不是稱職的資本家!

令事件看起來更戲劇性的是,郭台銘於大幅加薪平息「工憤民怨」之後,聲言承擔不起員工自殺的社會責任,有意把部分生產線遷回台灣。這是其真正意圖還是以之作為與內地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筆者不得而知(直至自殺事件,筆者從未看過任何有關富士康的資料),可是,其可能搬廠(部分工序)回台灣的想法,台灣反應之激烈,大出筆者意外;據六月十六日本報消息,全台各大院校的教授「一字排開大喊口號」︰「停止剝削民工!」那顯然衝着郭台銘而來。世新社會發展所所長黃德北表示:「我們不歡迎這些造成社會問題的血汗工廠鮭魚返鄉,我覺得像郭台銘這樣子是台灣之恥。」中研院教授林宗弘質疑︰「對於這些台商,明明在兩岸都從事這種類似經濟犯罪的活動,它怎麼回來還有優惠條件?」對於學者們連署痛批郭台銘是「台灣之恥」,台灣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出席一個頒獎典禮時強調,郭台銘經營的鴻海集團對台灣有很多貢獻,還捐出大筆金額給台大醫院協助對抗癌症,八八水災時也興建園區幫助受災戶,近期更捐款給台北市政府興建世博會北館……。

對此消息,筆者有二點感想。

其一是包括台灣最高學術機構中研院的學者,憑什麼指斥富士康剝削員工以至痛斥郭台銘是「台灣之恥」(中研院資源豐沛,理應在分析每一自殺個案後才下結論)?以筆者的理解,富士康以「市價」(其實是高出平均價約二成另加可算周全的福利及文康設備)招工,其數十萬工人大都是為擺脫鄉間比較窮困更看不到前路的生活而應徵南下的青年,用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指他們受資方剝削,早已過時(還供奉馬克思的北京亦不會認同);進一步看,聘用大量農民工,可加速城市化進度,有促進經濟升級的積極作用,筆者雖未見有關統計,惟相信這些工人中大部分自此在城市落籍,只會回鄉省親度假結婚不會當「鮭魚返鄉」。工廠大量僱用農民工,除有助廠商增加海外市場競爭力,創造就業提升GDP……,對農民工本人以至內地經濟發展,「功不可沒」。客觀地觀察,富士康(和大部分外企)並非「血汗工場」,該廠過去曾數度出「事故」,其海外買家如蘋果及英特爾等俱第一時間派調查小組前赴富士康工廠實地考察,如此隆重其事,並非這些跨國企業特別重視人權及維護工人權利,而是其產品中若有「血汗」成分,必為消費者唾棄,管理層因此不會把工作外判給惡待工人的工廠;但它們的調查結果均無富士康虧待員工的發現。台灣學者正氣凜然、理直氣壯,上綱上線甚且說富士康內地設廠是「類似經濟犯罪的活動」,實在太過分了。

其一是行政院院長吳敦義的反應亦莫名其妙,他替郭台銘抱不平,可以理解,是應有之義,然而,其理由欠缺說服力。比方說鴻海對台灣有很多貢獻,然而,鴻海的主力卻在大陸。至於強調郭台銘的「慈善捐款」,則與他是否「剝削工人」之類的指控完全無關;商人千方百計逃稅避稅欺騙消費者甚至小股東,然後捐出「零用錢」以沽名釣譽者,數不勝數,這種「慈善捐款」雖在平民百姓間贏得善長仁翁之名,卻不必由官位等同首相的大員加以讚譽。富翁捐款當然值得鼓勵,由受惠者為之樹碑勒石亦不為過,但社會大眾尤其是政府要明白的是,當代學者早已指出,豪富在公益事業上出點錢,不過是為身後名投資而已!如果郭台銘經營的是「血汗工場」,再多的捐款亦不能洗脫此惡名。

二、

富士康加薪引起內地一片工人要求加薪風潮,國企的情況不太清楚,從新聞報道所見,不少外資企業如本田等都給工人加薪,北京豐田廠的問題則至今尚未解決……。這使筆者想起美國經濟學名家鮑蒙爾(William Baumol, 1922-;以望九之年,鮑蒙爾七月將有新書出版:《創新企業家的微觀理論》)於一九六五年(與勞動經濟學家、曾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W. G. Bowen合撰)在《美國經濟學展望》發表的論文︰〈探討表演藝術的經濟難題〉(〈On the Performing Arts : The Anatomy of their Economic Problems〉),指出從演奏音樂沒法提高生產力進而增加效能(交響樂樂隊人數以至室樂人數古今如一),引起連串極具啟發性的經濟問題,令人了解音樂表演,尤其是演奏「和寡」古典音樂的交響樂團,除非特別出名,一般都要政府資助才能生存的原因。由於生產力不變,按照常理,樂隊樂手只能賺取十八、十九世紀(當年樂隊樂手的生產力和現在一樣)的薪津,若情形果真如此,演奏家肯定會轉行去富士康之類付得起相對較高薪津的工廠「打工」;為了令古典音樂不致枯萎、湮沒,樂手的薪酬便在沒有提高生產力的條件下大幅提升(樂團負擔不來便由納稅人承擔)。當然,樂手的生產力不變,但仍受惠於科技進步如音響及錄音設備的發明與普及上,十七世紀一場音樂會的欣賞者不外一百數十以至最多是數百人,而現在欣賞人數理論上可以無限多。換句話說,能夠吸引付費欣賞者的樂手和樂團,才有可觀的金錢收益(才能享受科技進步經濟發達帶來的好處),若然乏人問津,便要由納稅人付鈔(六月十八日程介明在〈測量與答案〉一文闡析「創意與經濟」的觀點,極具啟發性;程教授指出Arts and Crafts足以培養科學創意,音樂當然包括其內,這也許是納稅人要「付鈔」的根本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其他行業亦因科技進步令生產力與薪津同步提升,相比之下,樂手的收入太低,為讓他們堅守崗位,為部分人提供「精神糧食」,非增加他們的收入不可,形成了樂手收入上升不因本身生產力而是其他行業生產力提高所牽動!這種現象被經濟學界稱為「鮑蒙爾效應」(Baumol Effect)或「鮑蒙爾的損耗」(Baumol's cost disease)。

富士康員工的生產力不可能一夕間倍增,其薪津大幅提升,可視為大老闆「良心」發現不理會股東利益,但亦可能是過去利錢太深(賬面卻無法顯示),發生人命後大老闆為積「陰功」不得不少賺一點。有論者認為富士康希望從提升出廠價上「賺回」因自殺導致的特別加薪,但這須視市場的反應,不能一廂情願地確定其會成功。

非常明顯,其他外資工廠工人因此受惠,他們之獲加薪,料亦與生產力提高無關,因此符合「鮑蒙爾效應」的界說!除了表演藝術等少數專業,其他行業的生產力會因機器發明科技進步而不斷提高,工人的薪酬「天天進步」便有所本;但當前內地外資工廠工人加薪潮,顯然不因生產力提高而起。蔡東豪在六月十七日《壹週刊》的專欄引述野村研究報告的資料,顯示一九九四至二○○八年內地工資每年平均升百分之十三,工人的生產力平均增長百分之二十一,等於生產提升帶起工資,資方「除笨有精」;目前的情況是否如此,稍後的研究才能揭曉。

有明顯「鮑蒙爾效應」的還有政府公務員,「公僕」的生產力怎能與私營部門比較,可是,他們的加薪卻以不提高生產力必受市場淘汰的後者為標準……。這當然不公平,但以香港而言,公務員隊伍近十六七萬之眾,與電腦化前一樣(誰說電腦化可節省人手),他們手握行政及分配資源的大權,是佛利民所說「建制中的暴君」,有誰膽敢挑戰這種「行之有年」的陳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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